元大人壽人身傷害保險附約(II)(PR)

商品類別

自動續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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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額

意外身故或失能保險金

10萬~1,000萬

職業分類 ?

投保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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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歲~65歲

年繳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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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特色

意外傷害時最值得您信賴的朋友

本附約附加於壽險主契約,補償被保險人因遭遇外來之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成嚴重第三度燒燙傷、失能或死亡之損失,使被保險人因意外所遭受之財務負擔降至最低。
前項所稱意外傷害事故,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配偶與子女均享保障

本附約之保障擴及投保配偶與子女,使全家均享有此保障利益。

給付項目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外來之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死亡者,元大人壽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但超過一百八十日死亡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死亡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以實際年齡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之約定於被保險人實際年齡滿十五足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實際年齡滿十五足歲前死亡者,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失能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外來之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失能者,元大人壽按失能等級給付失能保險金。
◈但超過一百八十日致成失能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失能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致成二項以上失能程度時,元大人壽給付各該項失能保險金,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但不同失能項目屬於同一手或同一足時,僅給付一項失能保險金;若失能項目所屬失能等級不同時,給付較嚴重項目的失能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本次意外傷害事故所致之失能,如合併以前的失能,可領較嚴重項目的失能保險金者,元大人壽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失能保險金,但以前的失能,視同已給付失能保險金,應扣除之。

意外失能保險金給付表
失能等級
給付比例 100% 90% 80% 70% 60% 50%
失能等級 十一
給付比例 40% 30% 20% 10% 5%

嚴重第三度燒燙傷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致成保單條款第二條約定之嚴重第三度燒燙傷,元大人壽按該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百分之二十五給付嚴重第三度燒燙傷保險金,終生以一次為限。

*網頁內容僅供參考,詳細內容請參閱DM下載。

商品分類傷害保險(個人)
保險公司元大人壽保險
商品名稱元大人壽人身傷害保險附約(III)(PR)
險種代號PR
商品文號
(核准/核備/備查)
91年12月16日紐精算字第9112001號函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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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商品
內容說明

【 給付項目 】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 失能保險金
  • 嚴重第三度燒燙傷保險金

…詳見下載DM

保單條款元大人壽保險保單條款
保  額10萬~1,000萬意外險
投保年齡本人:0歲~65歲
配偶:14足歲~65歲
子女:0歲~20歲
職業分類 ?第1類 ~ 第6類
健康情形健康體(依被保險人告知事項)
性  別男、女
保  費請洽客服人員LINE@
繳  別同主約
繳費年期一年
保障期間一年
自動續保 ?
商品狀態現售商品
申請方式申請投保LINE@
網路投保 ?不適用